原标题:江苏公安严打非法小广告地推引流类违法犯罪(引题)
相关刷单诈骗警情环比下降超六成(主题)
法治日报记者 丁国锋
一张“小卡片”、一条“小广告”,背后很可能潜藏着电信网络诈骗分子设下的陷阱,诈骗分子将目光瞄准共享单车、汽车后视镜等新“宿主”,招募人员广泛张贴涉诈引流小广告,诱使受害人扫码进群或下载App后实施“刷单诈骗”。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从江苏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江苏省公安机关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打击整治非法小广告地推引流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其间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510名,捣毁制作、分发、邮寄非法小广告作案窝点516个,全省公安机关接报的非法小广告类刷单诈骗警情环比下降62.3%,利用非法小广告引流电诈案件环比下降48.3%。
循线深挖
江苏省公安厅反诈骗和新型犯罪总队总队长谢源介绍,刷单诈骗目前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主要类型之一,而非法小广告地推引流成为滋生刷单诈骗的“土壤”和“温床”,且愈演愈烈,严重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今年5月,南京市公安局对民警巡逻发现的线索进行深挖研判,明确了一个以盈利为目的、内部分工明确、服务于境外电诈园区的小广告推广引流犯罪团伙,并组织警力分赴全国多地开展收网行动,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
通过对这起案件的复盘,南京警方初步还原了受害人被骗的全过程。据介绍,受害人通过扫描小卡片上的二维码进入充斥大量色情内容的虚假“网络招嫖”平台并加入会员,随后平台客服会以“激活会员”“验证诚意”为由,要求被害人充值会员以解锁更多服务。当受害人有进一步要求后,平台客服会以“等级不足”“匹配失败”为由,诱导受害人完成刷单任务。
南京市公安局反电信诈骗支队副支队长缪林介绍,受害人完成多笔刷单后,客服又会以“操作超时”“资金冻结”等借口拒绝返利和兑现约会承诺,并要求缴纳“解冻金”“保证金”。若受害人提出质疑或选择报警,平台会立即关闭。所谓“网络招嫖”与“刷单任务”均为诈骗分子虚构,目的是通过让受害人进行“刷单”从而套取受害人更多的钱款。
快侦快处
当前,非法小广告地推引流类违法犯罪仍然处于高发期。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公安机关上下协同,一体作战,省公安厅共组织5次集中收网行动,对跨区域复杂案件,发起集群战役,累计核查线索72万余条,对地推引流类违法犯罪做到快侦快处、即案即破,有效形成露头就打的强大震慑。
无锡市公安局围绕省公安厅下发的线索开展深度研判,挖出一个以王某、鲍某等人为首的地推引流团伙,一举将该团伙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镇江市公安局成功捣毁一个为境外电诈犯罪集团邮寄非法小广告的窝点,抓获包括快递代理商、业务员在内的5名犯罪嫌疑人。
谢源介绍,省公安厅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实体化运作,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部署实施,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相关警种、部门紧密携手,充分运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有效集成专业力量、专业资源,开展合成侦查、合成打击,对非法小广告地推引流类违法犯罪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针对该类违法犯罪及其关联违法犯罪活动,江苏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与上游电诈团伙“通谋”,构成共同犯罪的,以诈骗罪打击处理;对散发、张贴小广告实施地推引流团伙的组织者、积极参与者,构成犯罪的,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等罪名打击处理等。
打防并举
江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五支队副支队长韩志刚介绍,通过对警情、案件复盘分析,公安机关梳理了一批投放非法小广告的重点部位,针对性开展定点值守、可疑人员盘查等工作,突出打击现行违法犯罪,共查获违法行为人412人,收缴非法小广告6万余张。针对当前共享单车成为非法小广告投放重灾区的问题,省公安厅会同省“扫黄打非”部门邀请共享单车企业,加强警企协作,开展源头治理,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全面加强巡逻防控,以居民小区、地铁口、商贸区、停车场、主干道交叉路口为重点部位,依托355个街面警务工作站,加大警力投放,优化“点、线、面”巡防布局,综合采取步巡、车巡、点位值守为主,无人机、视频巡查为辅等方式,坚持“就近、就早、就小”原则,及时处置投放非法小广告等违法行为。
此外,围绕涉诈引流小卡片、小广告上的二维码、网址链接、手机号等信息,全省公安机关会同通信管理部门,开展快速联动处置,对潜在受害人开展预警劝阻。专项行动期间,徐州市公安局研判发现,辖区居民秦某某已经扫描小卡片上的二维码并下载了涉诈App,遂第一时间安排民警上门劝阻,成功拦截资金32万元。
江苏省公安机关提醒,不扫描、不登录非法小广告的二维码和网址;广大群众,特别是一些青少年在找工作、找兼职的时候,务必提高警惕,张贴、喷涂非法小卡片、小广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切勿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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